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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24-01-05 作者: 乐鱼电竞APP下载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0,535,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专门干焊接钢制管产品研制、制造及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最大的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螺旋焊管和直缝焊管供应商之一。公司地处浙江北部、太湖南岸的湖州市区,东临上海、南接杭州,104、318国道、宣杭铁路、申苏浙皖、杭宁高速公路和长湖申黄金水道在此交汇,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水陆交通十分便捷。

  公司主流产品有热浸镀锌钢管、高频焊管、钢塑复合管、双面埋弧焊螺旋钢管、直缝埋弧焊钢管、ERW直缝电阻焊钢管、FBE/2PE/3PE防腐钢管。

  公司建有国内领先的管道检测试验中心,通过ISO9001、GB/T28001、ISO14001、特定种类设备(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制造许可和美国API Spec 5L认证,产品被大范围的应用于给水、排水、消防、燃气、石油天然气输送、建筑、通讯等领域。金洲管道在行业内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公司主营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螺旋埋弧焊管(SAWH)、直缝埋弧焊管(SAWL)、高频直缝焊管(HFW)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大多数都用在水、燃气及其他能源的输送。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4,909.69万元,同比上升5.02%。销售各类管道95.64万吨,同比上升4.59%,分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镀锌钢管营业收入245,328.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77%;钢塑复合管营业收入64,655.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6%;螺旋埋弧焊管营业收入62,47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1%;直缝埋弧焊管营业收入58,385.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46%;高频直缝焊管(HFW219)营业收入18,411.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76%;涂漆、涂敷管营业收入14,122.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63%;普通高频直缝焊管营业收入11,184.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87%。报告期经营成本428,788.45万元,同比上升2.53%,实现毛利76,121.24万元。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三项期间费用共计发生30,344.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36.74万元,同比上升21.83%。其中:销售费用16,204.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63.38万元,上升32.38%,主要系产品营销售卖运杂及配送费增加3,716.10万元所致;管理费用12,154.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93.04万元,上升28.46%,主要系管理费用列支职工薪酬、金洲石油暂时闲置资产折旧、以及厂区改造维修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1,986.1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19.68万元,下降38.05%,系报告期收回资金较多,减少了银行贷款,致利息支出减少。

  研发费用:报告期14,332.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6.94万元,上升4.19%。

  其他收益及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发生4,020.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99.57万元,上升98.96%,主要系管道工业搬迁项目清算结余转列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计提1,536.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计提982.01万元,上升177.21%。其中,应收帐款计提坏帐577.71万元,另外的应收款计提坏帐648.40万元,应收票据计提坏帐95.34万元,存货跌价损失计提214.71万元。

  投资收益:报告期2,699.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93.27万元,其中,处置对灵图软件的股权投资收益2,480.13万元。

  报告期实现总利润34,68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477.58万元,同比增长43.28%。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27,549.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448.70万元,同比增长44.23%。主要系本期产品盈利能力增强,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增长2.06%,以及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所致。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371,029.52万元,较期初375,690.50万元,减少4,660.98万元,下降1.24%。负债总金额110,982.21万元,较期初134,551.72万元,减少23,569.51万元,下降17.52%。资产负债率29.91%,较期初35.81%,下降5.90%。资产、负债总金额及资产负债率下降的根本原因为:因报告期管道工业搬迁项目结束,对资产进行了清算结转;和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逐年提高,盈利能力增强,自有资金充足,减少了银行融资所致。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6,377.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14,859.91万元,上升979.14%。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511,041.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248.74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494,663.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出6,388.84万元。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20,673.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10,852.53万元,上升110.50%。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10,675.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452.78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90,001.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600.24万元。本期收到金洲石油土地、建筑征收现金15,123.28万元,以及处置设备净现金6,875.77万元,致投资收回现金净额大幅增加。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43,153.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391.98万元,下降696.21%。主要系报告期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收回现金增加,减少了银行贷款所致。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依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实物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实物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实物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实物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04月23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04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进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企业独立董事分别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15,708,139.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7,669,199.83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1,570,813.91元,减去本期分配2018年度股利104,107,104.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7,699,420.9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772,750,112.35元。

  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0,535,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6,160,656.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企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公司拟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企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的权利利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赞同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淦荣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署〈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2)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薪酬及年度绩效奖励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3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时另一股东沙钢南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700万元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担保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关于为下属公司暨下属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详见2020年0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计划2020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贷款(含现有短期借款余额),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基于全资子公司金洲管道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多年未开展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优化资源配置,精简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天津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天津公司清算及注销的具体事宜。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公告详见2020年0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同意2020年05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上述议案第2项、第3项、第4项、第6项、第8项、第11项、第12项、第13项、第16项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将于2020年0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0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1)在2020年05月13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0年0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04月25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19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388号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截止2020年0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金洲管道”(股票代码:002443)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监事会于2020年04月23日下午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银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15,708,139.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7,669,199.83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1,570,813.91元,减去本期分配2018年度股利104,107,104.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7,699,420.9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772,750,112.35元。

  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0,535,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6,160,656.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监事会就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暨下属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母企业来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的担保事项。

  基于全资子公司金洲管道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多年未开展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优化资源配置,精简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经审慎研究,企业决定清算并注销天津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天津公司清算及注销的具体事宜。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成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 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考虑公司纯收入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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